土地增值稅原本是為了採取比所得稅更嚴重的手段,使漲價歸公,卻因為諸多法律漏洞;如公?現值偏低,大筆土地交易未經鑑價機構估價,造成買賣不合理的現象……等,造成更大的逃漏大洞,令財團利用免稅暴利,一再大炒房地產;復以私人名義低價買進,高價轉售給公司,圖利私人,而由全民苦嚐高房價的惡果,應請政府檢討改進案。

土地增值稅原本是為了採取比所得稅更嚴重的手段,使漲價歸公,卻因為諸多法律漏洞;如公?現值偏低,大筆土地交易未經鑑價機構估價,造成買賣不合理的現象……等,造成更大的逃漏大洞,令財團利用免稅暴利,一再大炒房地產;復以私人名義低價買進,高價轉售給公司,圖利私人,而由全民苦嚐高房價的惡果,應請政府檢討改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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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09-03OA-69-5-3-02-00893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0634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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