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開口閉口是「依法、合法」,但臺灣的問題正是出在「法」上,一是法律有漏洞,即使「依法」也救不了社會的不公平;二是執法者無法執法或蓄意姑息縱容、包庇,十信出事前夕的三十億資金流向,迄今成謎,政府何嘗有公開,敢擔當的決心?不是拖延、敷衍,就是官官相護,十信事件在社會巨大壓力下尚且如此,遑論其他;除了部長下臺之外,沒有在根源上做結構性的改革,當然讓這些集大眾資金,遂行個人利益的事件,不斷的發生,這次的華隆案,國人也在注視政府的態度、舉動,是否會如以往一般不了了之,連亡羊補牢的補救措施也依然付諸闕如,任令不合理的事件層出不窮的發生,建請政府儘速研訂有效措施,以遏止類似案件之發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