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第二次定期大會第十六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確認事項:本(二)次定期大會第十五、四次會議紀錄已印發各位議員,敬請公鑒;決定:壹、第十五次會議紀錄確認;貳、第四次會議紀錄:一、簡議長明景對本(九)屆第二次定期大會第四次會議紀錄是否確認問題宣告停止討論,案經提付表決;二、簡議長明景將本(九)屆第二次定期大會第四次會議紀錄確認案,提付表決;丙、報告事項(二):審計處處長報告七十八年度本省總決算審核報告;丁、其他事項:洪議員木村等十一人以書面提案、連署,針對本(九)日通過確認之本(二)次定期大會第四次會議紀錄中,有關三五○七號自來水公司水價調整方案提出復議動議,敬請大會公決處理;大會決定:一、此一復議動議訂於十二月二十六日(星期三)下午討論;二、針對決議案提出復議動議,本會議事規則及內政部訂頒之會議規範,均規定應於同次會或同一會期之下次會為之,惟究應自議決之時日起算抑或紀錄確認之時日起算,規定並不明確,致生疑義,應報請內政部釋示,俾資依循,而免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