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廳涂廳長德錡工作報告:一、健全縣市、鄉鎮基層行政組織,強化自治監督功能;二、重視中央對「行政區劃法」之研擬,建議應尊重民意以落實自治精神;三、溝通基層意見,加速地方各項建設之推行;四、加強古蹟維護,確保文化資產;五、參與「省縣自治法」草案之初審,提供辦理地方自治之實務經驗意見;六、擴展溝通層面化自治行政功能;七、擴展公共造產事業,充裕地方自治財源,促進地方建設;八、加強鄉鎮市區調解業務,落實基層民政服務措施;九、辦理改善偏遠地區居民生活計畫及一般小型零星工程;十、推行端正禮俗及輔導宗教團體興辦公益慈善事業;十一、嚴密戶籍登記,加強戶警聯繫;十二、當前戶政面臨之問題;十三、辦理文獻業務及興建臺灣歷史文化園區;十四、積極有效推動臺灣省山胞社會發展方案;十五、臺灣山地文化園區管理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