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李明通質詢:現在對賭場方面,賭具是否可以製造?如果被警察單位發現,到底要用何條例或方式來取締?賭具是否被沒收,此外當事人是否須負何種刑事責任?其次就是賭具已經可以製造了,那賭博方面是否可以開放;議員李雅景質詢:臺北市警察局長曾在議會中聲明在家庭消遣生的麻將是可以的,不知我們臺灣省的情形又是如何?四位打麻將的人總年齡超過二百八十歲,他們聚在一起打麻將消遣,結果被警察單位逮捕並裁決拘留,不知警務處長看法如何;議員黃永欽質詢:關於公路警察聽說對於特權份子都予以放水,不知警務處長曉不曉得這件事?希望能對此問題深入加以了解,不要有寬嚴不一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