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長,你說公路法草案在立法院已經一讀通過了,很顯然很快的就會三讀通過,通過之後,不但買車的人要自備停車位,而且買新機車的人一次要繳五年的牌照稅,也都一併實施,是不是這樣?將來新機車的牌照稅要五年一次繳納的話,那新機車當然沒有問題,但是已經買了一年、二年、三年、四年的機車牌照稅要如何計算呢?這在無形中增加監理人員的工作,將使他們忙上加忙,這些人不但無法納入編制,而且又增加了他們的工作負擔,所以這?堶惘s在很多問題,譬如車子因為車禍,已經摧毀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如果要修理,比買一部新的還貴,乾脆不要修,那已經繳納的牌照稅,是不是要退還給他?你怎麼退?又如車子被偷走了,他報案車子被竊,稅已經繳了,要不要退還?如果車子又找回來,是不是又要補稅?車子毀了,車子被偷,車子不用,都要退稅,牌照稅如果提高,又要補稅,增加很多麻煩,所以不管怎麼樣,我們站在為民喉舌的立場,還是監持維持原來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