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處李處長明亮工作報告〔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四月一日第九屆第九次定期大會第三次會議〕:一、迅速反映輿情,做好雙向溝通;二、加強新聞聯繫與服務;三、有效規劃,發揮導效果;四、新聞行政管理與輔導並重;〔一〕專案取締違法出版品、錄影帶等;〔二〕查處不妥廣告;〔三〕輔導MTV業;〔四〕輔導管理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五〕辦理好書交換活動;〔六〕電影片映演輔導與管理;五、改善電視收視不良工作;〔一〕規劃興建轉播站;〔二〕汰換轉播站老舊器材;六、輔導省營新聞及電影文化事業;〔一〕臺灣新生報業公司;〔二〕臺灣電影文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