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將花蓮縣光復鄉林田山事業區153林班地劃編為山胞保留地,以確保使用人權益案。

請將花蓮縣光復鄉林田山事業區153林班地劃編為山胞保留地,以確保使用人權益案。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09-09OA-69-5-3-01-00676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0542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請政府修改臺灣省地目等則調整辦法第七...
請政府修改臺灣省地目等則調整辦法第七...
建議政府擴建社區活動中心,以應休閒活...
建議政府擴建社區活動中心,以應休閒活...
建議臺灣省土地資源開發委員會及土地開...
建議臺灣省土地資源開發委員會及土地開...
為「三七五」租約保留地在一公頃以下而...
為「三七五」租約保留地在一公頃以下而...
請省政府消除華山溪十股水圳二十三家工...
請省政府消除華山溪十股水圳二十三家工...
建設發給在大學夜間部進修之現職公教人...
建設發給在大學夜間部進修之現職公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