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七十九年十二月十九日修訂公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以前,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遴用辦法所任用之學校職員,准予在縣內辦理遷調。

民國七十九年十二月十九日修訂公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以前,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遴用辦法所任用之學校職員,准予在縣內辦理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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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3-09-04OA-70-6-6-01-00320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0155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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