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廳謝廳長金汀工作報告〔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四月一日第九屆第九次定期大會第三次會議〕:一、健全縣訕、鄉鎮市基層行政組織,加強溝通基層意見;二、促進議事組織功能,落實地方自治行政;三、拓展公共造產事,充裕地方自治財源;四、加彋推行法律扶助及調解務,落實基層民政服務;五、改善偏遠地區居民生活,辦理市計畫外連絡道路及一般小型星工程;六、端正禮俗及輔導宗教;七、研擬戶政簡政便民革新措施,貫徹行政革新方案;八、加強文獻之採集、整理與編纂;九、積極推動山胞〔原住民〕社會發展方案;十、充實臺灣山地文化園區之建設及加強管理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