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第三次大會第一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一);乙、確認事項:丙、報告事項(二):上午:省政府主席邱創煥施政報告(內容另詳);下午:省政各廳處局首長工作報告;丁、報告事項(三):副議長黃鎮岳報告:一、依照本會程序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本會設程序委員會,置委員七名,除議長為當然委員並兼任召集人外,餘六人於每次定期大會由各審查委員會各推一人擔任之。」;二、依照本會法規研究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本委員會置委員七人,除副議長為當然委員並兼認召集人外,餘六人分別由各種委員會於每次定期大會時推選一人擔任之。」;三、依照本會各種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五條規定:「各種委員會置召集人一人、副召集人二人,分別由各該委員會產生之。」;四、本會第八屆第三次大會紀律委員會召集人,經該委員會票選結果議員劉克九票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