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區防洪問題;二、政府前為淘汰落伍之交通工具,發展營計程汽車,規購車者每輛須負擔三輪車收購費新臺幣一萬五千元,車主此種負擔於何時解除,未悉閣下對於此項三輪車收購工作及經費支用情形是否有所瞭解;三、對臺北縣萬里崁腳收費站一案;四、關於臺北縣議員陳金德「鬧衙」一案;五、有關省屬機構工作成績優異者,除於年終考績予以考評外,其有特殊表現者,者可考慮以表揚方式作公開性之獎勵;六、有關調用人事歸建問題;七、煤業保安問題;八、請主席建議中央將省府所有機關包括現在臺北之二、三級,全部遷至臺中市,集中辦公,現有之中興新村辦公廳舍,改設大專院校或其研究性質之學術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