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農會的問題:農會組織是歸屬農林廳,輔導是歸縣市政府,稻谷方面是歸糧食局管理,管理單位這麼多,事權如何統一,農會派系的糾紛愈演愈烈,也就是這個原因,現在小小一個農會,貪污竟達一千五百萬餘元,發生這種情形,究竟這責任誰來負責?誰來負責處理這案件?今天在報端看到廳長提出關於整頓全省農會的十二項改進原則,如果能?照這辦法去做,相信農會必獲改進,不過這十二項整頓原則均偏重於農會業務方面,而人事制度方面沒有完全顧到,希望能?訂定標準,使其人事上軌道;請教糧食局長幾點:桃園楊梅鎮公教人員發霉米問題;關於減免田賦的標準如何?根據糧食局生產量標準,目前一甲地已經生產到八千台斤以上至一萬台斤,但是現在所訂減賦標準不是根據糧食局的生產標準,結果農民得不到減免的實惠,希望考慮農民的辛勞,把收購價格略予提高;今年兩次颱風災害,對農田損害最大,農民沒有歸還稻谷的能力,是否請貴局予以延期無息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