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頓彰化商業銀行的商榷:彰化銀行內部紊亂已至極點,自從張董事長聘三被其行員賴紹源檢舉之後,因有許多不正當證據被人掌握,對業務上之推行,受小人包圍倒行逆施,形成了幾個割據弄權的小集團,影響業務至深且鉅;轉投資是什麼理由?還有,關於土地抵押後,賴專員的土地抵押,為何任人去蓋房子?關於政策性貸款,對萬華企業公司貸款有何政策請你指教;關於金鼎三蘆筍工廠放款一事,金鼎三是你們〈彰化銀行〉的人,看他危險要倒閉,即添些資金,如不是你的人就給他倒閉,這是何政策?此土地〈彰銀賴紹源所提供之土地〉實為五百元,你估價九百元,如無勾結,一塊地一千元,你們最多估價三百元,我可以同你們這些銀行家去查看,我出車資,好嗎?還有,你們〈彰化銀行〉董事長太不該了,有錢應該替社會服務,他自己本身的劣點被銀行抓到的亦是他提拔的,他用這些錢開公賬,記我們議員的帳,我們那一位被你們請,你開出名單好了;我臨時動議組織專案小組查;我去調查,不能洩露秘密,這幾案你認為合法嗎?認為沒發生就合法嗎?副議長蔡鴻文〈主席〉:時間已到改書面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