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灣經濟建設,應考慮到政府目前的財政情形與人民的負擔有否過重,對這些問題請政府慎加研討,以統計數字說明農村經濟好,農民的生活提高,其實不盡然,請廳長對將來統計方面加以重視,衡量政府本身的財政情形,計劃經濟建設是最重要的;二、有關轉投資的問題,在廳長的報告中提到五十九年九月底比五十八年底各項投資減少了三千萬,詳情如何?三、有關農業生產貸款,農業運銷加工放款、農會放款、漁業放款等運用與放款收回情形如何?四、存款的增加是吸收民間的存款增加,或者有關機關公營事業或公司行業的存款比較多;放款方面,放款增加償還基金就無法如期償還,我認為土地銀行、合作金庫或各鄉鎮農會都有這種情形,這也需要正確的統計資料才能證明農民的經濟情形如何?同時可以考慮檢討人民稅的負荷能力,得到新的賦稅能力資料;五、有關東部土地開發公司的問題,開發完成以後土地無法賣出去,原因何在?六、臺灣產物保險公司的問題,報告書中好像運輸保險、汽車保險,五十九年上半年度的保險費比五十八年度減少了很多,其原因何在?沒有投保臺灣產物的幾個單位,請給我一個名單;七、稅務的問題,賦稅的征收加強簡化,由電子計算機作業能否簡化,縣市各鄉鎮能否行得通?八、省營事業機構的經營,收支不能平衡,甚至收入決算與法定預算相差很多,是否可以經審核機構核准就可,這種決算與法定預算相差幾億而只要向主計單位報備即了事,實在太簡單了,預算執行法如何?請處長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