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郭雨新質詢:農地重劃之檢討:本席認為農地重劃之弊端與困擾,不外乎所遭遇之三大困擾,不易解決:一、農地重劃尚乏完整之法令,唯一之根據為土地法,而土地法是二十五年前所公佈,殊多不切實際;二、辦理重劃單位,均感人力不足,而重劃工作有調查、測量、工程、分配等四大部門,所需工作人員在百人以上,因此多需僱用時人員;三、農民所負擔之重劃工程費用過重,目前辦理重劃工作,都由農民出錢,每公頃負擔在一萬元以上,最高達七萬元鉅,以致農民不願參加重劃;綜上所述,本席認為有所疑義者,如第一點事關人民權利義務之變更,政府為何不針對實際,完成切合實際之法案,以作遵循;第二點,重劃業務為何必須統由機關主辦,其屬技術性之業務,何以不能劃由有關單位辦理而必須一把抓,殊屬使人費解;第三點是有關農民之負擔,政府何以不能舉辦長期低利貸款,以減輕農民之負擔,此三點困擾,皆屬輕而易舉之事,何以不謀改進,而任弊端蔓延,糾紛不息,其理由何在,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