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黃占岸質詢:希望財政單位加以注意,把房租津貼趕快調整,臺北市及中央的公務人員的房租津貼,業已調整實施,而本省的公務人員的房租津貼至今沒有調整,如何提高行政效率?公務人員待遇低,生活苦一點沒有關係,但沒有房屋住怎麼行?其次關於計程車營業稅查定額的問題,高雄市何以比其他三市較好一點?我可以說高雄市的稅捐處長可能較全省各縣市的稅捐處長為佳,該處一位機要秘書受理全市的人民請願案,凡是不對的,絲毫不馬虎,非要當事人改正不可;以上提供參考;議員張富質詢:關於房屋津貼問題,臺北市的公務員的房屋津貼調整了,臺灣省的公務人員的房租津貼無論財源如何困難,應設法與臺北市同時調整,以免引起有失公平等議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