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省、縣市、鄉鎮預算問題,如六十年度縣市預算,科學文化支出佔了百分之四十二點九,佔首位,其次是經濟交通佔百分之九點二二,由此可看出,今天縣市的財政被教育經費拖垮,至於經濟、交通因而受到限制;今天所有的建設都在省,如何去配合各縣市?如何去配合各鄉鎮?是不是有別的辦法可以使各縣市各鄉鎮能夠用自己的力量能夠好好地建設;二、對於減輕農民的負擔對於租稅各種的課稅方面有何減輕的辦法;三、甲乙雙方買賣成立,後來因為買主發現其中一筆土地內有公用道路預定地,因此買主寧願定金被取消也不願買這筆土地,以致打起官司來,結果經法院判決契約不成立,既經法院判決買賣不成立,怎麼還要繳增值稅呢?為什麼有這樣不合理的法條,希望財政廳早日建議上級從速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