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鄭大洽質詢:一、公教人員出差旅費原訂標準不符應用,應將旅費全額予以提高,而不要用統一發票報銷;二、各縣市鄉鎮預算遇有不能平衡時,輒以處分財產來平衡挹注,希望廳長禁止縣市鄉鎮公所售賣財產;三、縣市議會通過之預算呈送到省,往往予以刪除,為尊重民意,希望不要刪除或修改;四、所得稅預繳後,若實際營業額超過預繳額,還要罰款,很不合理,應請建議中央將所得稅法修改,因為預繳金額時怎樣知道今年賺多少錢,所以罰款不合理;議員林牛港質詢:公教人員出差住旅館要用統一發票報旅館費,但是鄉下的地方便宜的旅館都沒有使用統一發票,這些問題發生很多麻煩,所以我贊成乾脆一天增加多少出差費而不要檢具發票,請加以研究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