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林務局及大雪山公司,有幾點請教:一、林務局時常派出林業人員出國考察,如祗有木材砍伐,何必派人出國考察,而造林費用,公營比民間私人昂貴,對臺灣林業有何進步,以現在大量砍伐情形,恐再過十年臺灣檜木會被砍伐殆盡;二、沈局長身兼大雪山總經理,明知鐵杉製品銷售澳洲必須虧本,而以獨裁手段令林務局,大雪山大量製售澳洲,因此銷售澳洲製品損失可觀,且影響內銷價格至鉅,擾亂市場,何必做此虧本生意;三、有關沈局長的手下伐木部經理丁某,為何擅自命令第一伐木站主任將油料、鋼索、由公司供應,使許多工人引起不滿,是否欲從中獲取不法利益,否則何必如此優惠商人;四、大雪山是森林工業化之公司,而政府不惜重資化費一億餘元金錢建設製材廠,然自局長兼任總經理後,反而將工廠停工起來,其請來林業專家有何用呢?五、大雪山公司辦理員工資遣,資遣後怕影響到公司生產,故又高價雇用工人,也雇用許多辦事人員,此種處置實不適當,依照規定辦理資遣公司於資遣後不得再以他種方式雇用人員,大雪山公司此舉如何自圓其說;六、大雪山公司招商承運山上原木四萬立方公尺,何以議價方式而不提出公開招標,此項決策不改善,以後損失更不堪設想;七、大雪山林業公司營業部經理李某,自接任以來,皆以高價採購器材,應該加以檢討的;八、有關大雪山公司廠務部購買計算機與不久前總務部劉經理、事務課長再購買同牌子,相隔僅一月有餘,竟相差價格四、○○○元之巨,難道本省物價如此不安定?八、大雪山公司部室經理,聞大部份都兼雙職,是否政府沒有人才,尤其現在人浮於事不應當一人兼雙職?十、大雪山公司某協理利用公家公款租用房屋,與一陳姓女子非正式同居,此種行為豈是奉公守法之公務人員所能做到,請加以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