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陳興盛質詢:一、關於臺灣產物保險公司之問題,保險事業也是社會福利的一圜,虧損或賺錢,對於貨運汽車行號的保險,似應予以繼續辦理;二、關於營業所得稅或綜合所得稅有據實申報時,如有審查刪除應附加充分說明是按照某一規定才刪除的,處罰時亦同之問題;三、所得稅省得百分之十,縣市得百分之五,但薪資及盈餘分配扣稅是在臺北市辦理,退稅?在地方,這樣是否地方要吃虧;四、農民出售農產品使用發票的問題;議員許新枝質詢:最近產物保險公司常常拒絕受理汽車保險的事情,希望財政廳採取適當的措施,規定保險公司一定要受理;議員吳一衛質詢:關於綜合所得稅問題,老百姓很遵照法令去做,但部份稽征人員越軌不遵法令,想向老百姓多征一點冤枉的稅額,以博得上級的青睞,像這樣做不但不應該有所獎勵,相反地應該予以嚴厲處分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