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梁許春菊質詢:我有建議過,希望地方教育經費要實實在在達到憲法所規定的最低標準,現在要辦延長國民教育,可能費用很多,希望能夠由這最基本上來充實改善;關於稅收劃分的問題,稅收劃分要使得縣市和鄉鎮有其自己的財源,地方自治才能健全,關於這點請向中央建議;關於臺南縣海邊鹽田很多,對國家稅收的收入也很多,這些土地都無法收到田賦,對臺南縣本身的稅收減少了,應該建議中央最少以田賦部份撥給臺南縣政府才合理;關於煙酒問題,希望公賣局本身在品質上加以努力改善,另一方面嚴格取締私酒私煙,未知目前執行情形如何;關於樟腦局土地,聽說將要出售,未知辦理情形如何;關於地方財源問題,是否把公賣局及林務局收入的比例稍為多一點給臺灣省政府,使財源確定,以免時常要靠補助;關於稅收應還原生產地,是否建議把營業稅的一部份還原生產地之縣市,屠宰稅亦同;議員吳一衛質詢:教育事業經費預算應該設法達到憲法所規定的標準,使國民教育水準提高,國家富強;議員張富質詢:建議公賣比率請中央增加一點給臺灣省,作為本省財源,俾使今後臺灣財政能夠更趨穩定;議員張振生質詢:關於公賣利益之爭取問題,為充實地方自治財源,最好重新劃分,從中央百分之六十五中撥百分之二十分給各縣市,以符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