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部落格
Facebook專頁
ENGLISH
珍藏特展
目錄導覽
技術體驗
成果網站資源
目錄導覽首頁
HOTKEY快速導覽
內容主題
典藏機構
進階搜尋
資源聯盟
首頁
目錄導覽
內容主題
檔案
臺灣省諮議會史料
臺灣省議會時期公報
提案
決議案辦理情形
建設
首頁
目錄導覽
典藏機構與計畫
中央研究院
臺灣史研究所
省諮議會及中研院臺史所史料典藏數位化計畫
臺灣省諮議會史料
請政府迅依水利法施行細則第一百二十二條之規定責令水利主管機關負責接管區域排水之規劃設計施工及管理工作在未接管前請轉飭有關單位共同合理負擔區域性排水之保養及改善經費所有排水路內之公地請勿辦理放租或放領確保排水用地以符守法愛民美意案。(省府六○、五、五府建水字第四二○六六號函復)
推薦分享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04-07OA-25-5-4-03-00157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0094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臺灣省議會(1998-12-21)。[請政府迅依水利法施行細則第一百二十二條之規定責令水利主管機關負責接管區域排水之規劃設計施工及管理工作在未接管前請轉飭有關單位共同合理負擔區域性排水之保養及改善經費所有排水路內之公地請勿辦理放租或放領確保排水用地以符守法愛民美意案。(省府六○、五、五府建水字第四二○六六號函復)]。《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18/24/fc.html(2021/04/14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18/24/fc.html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感謝您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為了讓資料更容易被檢索利用,請選擇和這項數位資源相關的詞彙:
水利法
請填入更適合的關鍵詞
推薦藏品
建議整修苗栗縣三義鄉、銅鑼鄉、南庄鄉...
請政府明年度編列算於高雄縣橋頭鄉興建...
請從速搶修屏東縣高樹鄉舊寮第二號堤防...
建議政府早日興建屏東縣邊鄉林邊溪上游...
請加強集集橫堤以確保市街安全案。(省...
為建議對中部地區四大河川主要堤防護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