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實施後,滿十五歲才能畢業,但現行法令滿十二歲以上,就被認為有工作能力,所以貧民子弟只能讀到國校,這是很嚴重的問題;二、寡婦鰥夫的小孩,六歲以下算貧民,七歲以上不算,剛要上小學就被取銷貧民;按照貧民實施辦法:二級貧民規定無工作能力者超過總人數的四分之一,三級貧民規定無工作能力者超過人數的三分之一;三、人口增加,但是收入一樣,可是貧民被取銷了,其中有一、二不肖份子,使得真正的貧民拿不到正式貧民救濟;四、調查人員的偏差,希望取銷大專學生的複查工作;五、關於貧民的調查工作,村里幹事的職權超逾村里長,本席建議:推選若干地方公正人士組織一個合議制的機構來處理,同時要尊重村里的意見。

一、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實施後,滿十五歲才能畢業,但現行法令滿十二歲以上,就被認為有工作能力,所以貧民子弟只能讀到國校,這是很嚴重的問題;二、寡婦鰥夫的小孩,六歲以下算貧民,七歲以上不算,剛要上小學就被取銷貧民;按照貧民實施辦法:二級貧民規定無工作能力者超過總人數的四分之一,三級貧民規定無工作能力者超過人數的三分之一;三、人口增加,但是收入一樣,可是貧民被取銷了,其中有一、二不肖份子,使得真正的貧民拿不到正式貧民救濟;四、調查人員的偏差,希望取銷大專學生的複查工作;五、關於貧民的調查工作,村里幹事的職權超逾村里長,本席建議:推選若干地方公正人士組織一個合議制的機構來處理,同時要尊重村里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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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04-06OA-24-6-2-00-00198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備註:此案無機關回覆,為補充問題。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0252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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