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在我們的司機的無論是營業用或自家用領一個牌照就要四百元,司機心裡很不舒服,請交通部的官員對這一點多加注意與體諒;二、道路無論是沿海、平地或山地的道路,均應開闢,例如鹿港至員林的道路,按照規定每天要有兩百輛的車輛通行才能予以補助,道路沒有修好,那有車子通行呢?至於說補助地方配合的問題,對於特殊的地區應該多予考慮,即對生產方面有必要有經濟價值的地區應不在此限;三、公路局購車應有一原則,絕不能受到人情的包圍,而毫不選擇,請處長與公路局多多研究;四、鐵路局現在拆掉一條路線,已有人在該處興建房屋,何不把該路段的地皮出售,以興建員工宿舍,請林局長加以研究計劃;五、關於興建港口的問題,應請專家研究之後,究竟那一港口較有價值,就興建該一港口,而不要全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