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麗生質詢:一、請速解決高市中正五路懸案;二、高雄市曾奉准成立都市計劃課,己於五十八年七月七日正式成立,在未增加編制員額前,暫由土木課現有員額中分編,現在業務已展開,但因人手不足,無法配合大高雄市之都市計劃,本席懇求省方准予擴大該課之編制;三、高雄市為解決第一加工區交通問題,現由市府建設局規劃中,所需經費一千萬,同時第二加工區道路工程亦由省方設計中,該工程費亦需要二千多萬元,這些經費非高市府能負擔,污水下道規劃,由省公共工程局代為規劃設計中,此項規劃費,一千多萬元,高雄市在都市計劃範圍內負擔二四○萬元,其餘款額請省方或中央配合,未知有何困難;四、高雄市援中港溪邊養鴨人,向建設廳請命,請求放寬該區居民之養鴨,以充實民生,推行民生主義現階段之社會政策;關於工廠發展後,高壓線、廢氣、躁音、污水之所發生之災害問題;工廠之致人於死之災害應負有預止其發生之義務,是否能否認的,故提供淺見,請教於柯廳長:(一)對於工廠之災難致人於死之慘案,或損害農作物,建設廳應設立專門機構,處理損害賠償問題,勿由工廠自理,工廠係兇手,兇手自改處理賠償案件,會公正合理嗎?(二)工廠之安全要嚴格定期檢查,對於檢查人員嚴格之考核;(三)如果工廠之設備不完善,應飭令限期改善,如尚不遵辦,置之不理,不論公私工廠應命令其停工,勿因循苟且,如係公營工廠,應處分負責人員與首長;(四)請建議中央修改工廠法第六十九條,加重罰則;(五)請提高因災害致死者之賠償金額,以安定民生;議員李存敬質詢:關於硫酸錏廠的?害問題,高雄硫酸錏公司因為二氧化硫影響到農作物,甚至影響家畜,影響附近居民健康問題,希望硫酸錏廠對於賠償問題應該面對事實,最近老百姓又提出請願,五十七年一期二期的農作物沒有賠償,五十八年一期農作物也沒有賠償,希望廠方作一個肯定的答覆,什麼時候賠?聽說五十八年的不準備賠了,是否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