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王水利局長及主任秘書,每日上班上午九時半下午三時半才到辦公室,這種未有朝氣現象,如何能領導;二、對主計人員這麼厚待,其原因何在;三、總務組公車不管理,有意浪費,不顧公益,使水利人員上下班擠不上車;四、張益瑤代理組長,節餘約有百餘萬元繳庫,現在總務代理人這麼久為什麼點滴未有,這是什麼原因;五、水利局公然花費二十四萬元購買一台舊轎車,這高價是否還要完稅?王代總務組長來中部向上級活動核准,現在是否核准;六、劉定志處長因案經法院提起公訴,依要報停職,水利局局長本人受到省府申戒處分,也袒護該處長向法院活動完結為止,是何緣故;七、水利會補助工程款及農復會補助款,均須水利局抽存,始可領到,否則拖延,無法領取,其道理何在;八、水利會人員均須送「紅包」或「請酒」,水利局才可核准,否則退回,不知道水利局審核水利會人員是比照什麼來的;九、水利局總工程師身兼兩職,對水利局業務是否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