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有的工作,教室的興建、學設備、師資素質水準等都應加以注意;二、延長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對校長、教員的人選問題:除重視學、經歷外,就目前有很多學校,有少數的教員神經不太正常,或乖張暴戾,應設法予以合理安排;三、教育人員的退休:目前退休年齡規定為六十五歲,對女性教員可否提早五年?四、自從實施延長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後,對於各校的課本,要向學生收取課本費;五、各縣市國校危險教室:此種危險教室的修繕,學校缺乏經費,如果在使用年限前損壞,縣市政府及學校均應負行政責任,如果有偷工減料情事,則應負法律責任,也許可以防止偷工減料的事情發生;六、國中校長甄選的問題:係以分區訂定名額,即那一個縣市若干名額?七、有一部份教育人員,是直接向教育廳申請甄選,其錄取標準如何?八、教育廳在甄選或儲備人員,能由縣市教育科或縣市長遴報教育廳核定,必較分層負責,同時也可讓基層人員向教育廳申請的機會;九、國校分智、仁、勇三類:優點(一)公平競爭;(二)新陳代謝、淘汰劣員;(三)進退有序、減少磨擦;缺點(一)規定要靠縣市長推動、縣市長是否守法,要看人為因素;(二)智仁勇三任期:智類滿期沒有滿,仁類是四年,勇類是三年,是否將各類統一規定;(三)輪調辦法,偏重於保障智類的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