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轉投資及呆帳的問題,呆帳收不回來,就變為轉投資,轉投資收不回來就變為呆帳,這不是惡性循環嗎?第二點所謂呆帳一點都不呆,因凡是有呆帳的,一律不投,而銀行倒太呆了,銀行呆在什麼地方呢?他貸借時有抵押,且加倍抵押,如果收不回應送法院,我只看見呆帳,而從未看見法院公佈他的姓名,也沒有看到他的財產,銀行沒有抑或不敢做,我想瞭解;第三點關於菸價的問題,我認為公賣局應該做一次使用這塊地地價稅多少?種子需要多少?肥料多少?人力多少,實際試驗,公賣局前曾試驗,但試驗後不敢將試驗數字公開,因公開後需提高煙價,公賣局僱人做試驗,未把人力費用算在內,只算成本,有失公平,我的看法是否對?我不知道,可否參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