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縣市的教育科學文化支出佔其歲出總預算的百分之五九點六四,加上中美基金撥出的各種教舍建築費及開辦費一千兩百九十九萬,還有教員研究費等等加起來,佔總預算的六二點四,教育文化方面的支出這樣龐大,會影響到縣的建設經費,廳長有無通盤計劃來補救各縣市?二、臺北市主張廢除地價稅,廢除地價稅對本省的稅收有莫大的關係,臺北市建議中央,中央方面同意除地價稅,只有本省財政廳不同意,當然我們是不同意的,因為這是歸縣市政府的收入,中央方面同意臺北市,好像在法令上要跟?臺北市,這樣一來影響我們地方的收入,廳長有無補救辦法?;三、現在機器、機械都能外銷,這一方面建議對於利息應依日本的方式較為適當,因為日本的貸款利息是百分之六,臺灣是百分之六.五,相差五釐,請廳長有機會建議中央改革;四、遺產稅問題,請廳長向稅賦研究委員會建議修改;五、關於公賣局,曾有一次卓水木請願案時,本席奉派出去調查,調查時譚局長,蕭副局長答應採納小組的看法,該請願案的當事人是請願要政府出售給他,吳議員的意見是賣給他,恐怕影響政府財產關係,不要為第三者的發財而為,請政府出租給他,當時公賣局長同意這個意見,於是小組提出報告大會,大會按照小組的意見通過並通知政府辦理,但是公賣局通知本會稱:「本局需要那塊土地,非收回不可」,請問廳長,是不是府會一家的做法嗎?請杜廳查明;關於公賣局炒地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