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臺北縣江子翠禁建區,與三重市二重埔地區洪水平原管制區域的問題,此事關人民權利義務,自從政府宣布此事之後,地方上引起很大的議員與紛擾,由於此事實非政府官員在辦公廳,或會議桌上所決定的問題,在政府決定做一件事以前,應顧到人民的權利,不能憑在會議桌上開會討論,就予草率決定,尤其是江子翠禁建區的問題;三重市從二重埔區起劃為洪水平原管制區域,因三重市與二重埔地區很早就有一都市計劃,且也都繳納地價稅,既然都市計劃已經訂定了,地價稅也繳納了,竟將其劃為禁建區;另外據淡水河沿岸的百姓說,江子翠的標高四點六公尺,蘆洲鄉的標高是二點二公尺,二重埔的標高六點六公尺,前二者列為二級管制區,二重埔卻列為一級管制區;其次建設廳的工作報告中,有關水利工程方面,今年主要河川計劃在北港溪修建堤防,在東部修建堤五千多公尺,還有大漢溪兩公里的堤防,何時修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