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政府撤銷公教人員養子女實物配給之限制准仍計口配發以安定生活案。〈省府五三、四、四○府配設字第三○九八號函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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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3-03-02OA-10-5-4-01-01927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備註:併民字第一一二四號案送請政府研究辦理;政府辦理與民字第一一二四號、民字第一一二六號、民字第一一二五號、民字第一一二八號案一起回覆。。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1407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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