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六十年度的預算,提出幾點請教:一、幾年來,我覺得各縣市鄉鎮的財源很差,要編到收支平衡是花很大的苦心,最後為爭取省府的補助,往往勉強編到平衡,其中甚多虛列,我所知道的是四、五年前的問題,當時都是這樣的情形,那未請教廳長,最近有無類似情形、現象,請處長指教;二、希望對於縣市以及鄉鎮的財源,是否要考慮到重新劃分,中央或省政府對於重新劃分縣市或鄉鎮的財源,有無計劃研究;三、我常常主張,應該另外去開發財源,不能只靠公賣收入與稅收,公營事業應該整頓一下,以公營事業的收入來增加我們的財源,減輕人民的負擔,對這一方面應該研究看看;四、我們政府的財源是有限,有關經濟建設都是靠貸款,希望廳長今後對於經濟建設的計劃應先斟酌自己的財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