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省經濟大為繁榮,民間煙酒消費大量增加,特別是在亞熱帶的臺灣,啤酒的需要量必然會增加甚大,早在前數任局長任內,便已經在彰化增加啤酒廠,論理應該善為利用該局公積金巨額經費,增設生產工廠,供應民間需求,增加政府財稅收入;二、紹興酒生產,向來是本省酒類品質比較好的一種,民間也比較樂於飲用,對於紹興酒之供銷每一零售商只配三打,不足一家的消費仍然不能打開局面,聽黑市一再蔓延滋長,甚而私酒乘機充斥各地;三、配銷經營業務,直到現存事實,有百分之九十仍然由零售商普選,組織配銷所,以為推銷組織,遇有配銷所主任死亡或其他事故,便即收回自營,須知人民吸飲煙酒,不是生活上的必需品,要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