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漁業問題:1.請迅速籌劃前鎮漁港陸上公共設備工程〈道路、下水溝、水電等〉以資配合漁港完成?用;2.為擴大水產研究機構,加?漁業研究工作請將高雄水產試驗分所升格為省高雄水產試驗所,以資展開研究工作;3.漁業造船貸款之貸放,應多規定實際從事漁業者為對象,藉以鞏固漁業經營基礎;4.造船工業之加?,直接關係漁業發展,請政府積極扶導,有效計劃發展;5.請加?漁業技術及從業人員教育及訓練,以配合漁業發展;6.高雄擴港撤除養殖物救濟案,因關係養殖漁民生活殊大,請從速編列預算,完成救濟工作;二、其他問題:1.請迅速籌劃開闢高雄市至小港國際機場道路,以配合小港國際機場擴建工程完成後之使用;2.請計劃將火車高雄港站,遷移至前鎮新工業區,以緩和現實高雄市五福四路與鼓山一路間平交通之梗塞擁擠;3.為開闢高雄第二港口,所需經費來源,聞將由港工捐附加二十五%,是否增加貨主過重負擔?如果決定附收,是否可以考慮增撥補助高雄地方建設經費,使高雄市因配合第二港口開闢及擴港計劃所增加建設費用,不致發生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