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宜問題,六月十二日小組審查預算,討論圓山大飯店案,要求行庫金融管理等幾項資料:一、各行庫放款規定明細表;二、各行庫私人或工廠、貿易公司、行號延滯放款若干?;三、銀行LC透支規定表,透支後倒閉有多少?四、五十七年度上半年期(六月底結束)各行庫業務經費(包括交際費)的開支明細表;五十七會計年度公路局所標出的大小條道路概略設計預算書,還沒送;六家行庫省府是老板,本會有監督權;副議長蔡鴻文:金融方面都屬於機密;議員蕭錫齡質詢:延滯放款要不回來一定移送法院,為什麼本會無權監督,無權查賬,如果是存款放款因為要保存秘密,但是延滯放款是公開的,二十萬元以下的放款,各分行庫本身可以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