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臺北市劃出後,稅負都分攤到各縣市,高雄市尤其分配高點;二、營業稅的問題,工廠在高雄市,統一發票一定要在公司開,稅在臺北繳,地方損失太大,貨物稅也是如此,地方財政困難;三、教育捐的問題,稅負上西海岸的人比東海岸的人負擔多,把錢拿去開發東部,也贊成,但臺北市的延長義務教育,是不是經費由中央統籌,不必負擔教育捐;四、要以實業養實業,偏偏由於經濟困難的關係,港工捐、港口營利去年共繳庫一億八千多,加重利息負擔;五、公教人員房租津貼一律為二百元,自己有房子的,不夠繳稅,與住公家宿舍的人比較,顯然不公平;六、自貨物稅調整,物價波動自百分之五十至一倍以上不等,尤其日常用品,對於一般人民刺激很大;七、關於大戶催稅問題,在高雄市發生一件很有趣味的事,小戶欠稅馬上送法院,大戶欠幾萬不送;八、各級政府機關員額編制不合實際,結果臨時工人到處都是,食物配給非常不合理;九、主計人員各機構是最不討人好感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