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業商品應課各稅,應歸工廠所在地之縣(市)征收,俾地方權利義務相等,請財政廳向中央力爭,對省市財稅作明確劃分;二、公賣局及發行愛國獎券收益,應歸臺灣省政府所得,不可予承銷地加以瓜分,以維公賣主體及發行主體的權益;三、查緝私製?酒,應顧全地方行政系統,會同警察檢查,以杜弊端;四、洋酒補稅應從海港機場嚴禁,不宜採事後補稅,以免擾民生事;五、外匯業務,何以不開放准予商業銀行承辦,而一再允許外銀行來臺開設;六.為便於稽征與供應北部肉類市場需要,省政府可否在三重埔興建電化屠宰場;七、人民繳稅憑證(收據)政府應確定保存時效。

一、工業商品應課各稅,應歸工廠所在地之縣(市)征收,俾地方權利義務相等,請財政廳向中央力爭,對省市財稅作明確劃分;二、公賣局及發行愛國獎券收益,應歸臺灣省政府所得,不可予承銷地加以瓜分,以維公賣主體及發行主體的權益;三、查緝私製?酒,應顧全地方行政系統,會同警察檢查,以杜弊端;四、洋酒補稅應從海港機場嚴禁,不宜採事後補稅,以免擾民生事;五、外匯業務,何以不開放准予商業銀行承辦,而一再允許外銀行來臺開設;六.為便於稽征與供應北部肉類市場需要,省政府可否在三重埔興建電化屠宰場;七、人民繳稅憑證(收據)政府應確定保存時效。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03-10OA-18-6-3-01-00087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0055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