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廳廳長張研田工作報告:一、農業政策:本省的農業政策,是遵照中央指示的原則,而由省府衡量實際情釐訂的,應:1.加強農業科學研究,發展高度農業技術,以達到農業工業化、科學化的目標;2.繼續提高農業生產力,以增加糧食供應;3.配合工業發展,供應工業原料;4.配合外銷政策,增產外銷作物;5.發展小農經濟,改善農業經營,以增加農民所得,以改善農民生活;二、五十六、七年農業生產:1.農產二百七十六億七千三百萬元,增加百分之八.九;2.畜產九十六億四千萬元,增加百分之一二.六;3.漁產四十一億六千九百萬元,增加百分之七.九;4.林產二十四億四千八百萬元,增加百分之一○.七;三、研究發展;四、求行求新:(一)推行農業機械化;(二)研擬獎勵養?計劃;(三)加速發展遠洋漁業;(四)林相變更五年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