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黃對墀工作報告:壹、當前警察的職責和工作目標與途徑;貳、本期內(五十六年十月至本年四月)之重要工作:一、偵防犯罪;1.防範犯罪;2.偵查犯罪;二、保安措施:1.加強警察戰時工作準備;2.加強義警組訓與運用;3.改進入山管制;三、交通秩序整理:1.加強重點交通整理及行車稽查;2.專案整理四省轄市及臺北縣交通秩序;3.積極淘汰落伍車輛;4.統一執行方法;四、加強消防措施維護公共安全;五、加強風化管制;六、改進國民生活;七、協助推行商品公開標價及不二價;八、籌建警察宿舍;九、整建警紀:1.加強品德教育;2.嚴密風紀監察;3.實施員警生活輔導;4.處理員警申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