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縣市將設監理站,原則上設在縣市府所在地,斗六也是縣政府之所在地,應不例外,要加強信心,照此原則辦理,在交通複雜車輛多的地方,設置監理站,是合理合法的;二、關於臺北市收購三輛車轉為計程車,將來要增加九千輛三人座的計程車,從治標來看,由二人座改為三人座,增加一人,將來要淘汰四千輛三人座計程車,用三人座就要增加一千輛,對交通影響很大;三、在調撥車輛時,如達飽和點,明天車子就可以出來,至後天也有,不至於申請二星期,車皮還不配,所以應科學的管理,申請二星期仍配不到車,不要說影響生意,對臺灣之經濟建設也有影響,要借錢買車廂,尤其鐵路都是單軌的,沒有來回線,如能改設雙軌,則此問題就可解決;四、斗六站未設天橋,能編預算建設,還有林內車站,也答應要建設,均未編列預算;五、關於西螺大橋收費問題,如該橋繼續收費應有正當的手續,提經議會通過,議決收費收到還債完畢為止,即債還清便不再收費,債已還清,仍收過橋費,對於收過橋費,只是要有計劃;六、關於梨山招待所,梨山人家都可建設,為何我們自己的房子要拆掉,但是手續上也不完善,公有財產之處理;七、經常問服務小姐的待遇問題,一致要求提高,都是高中畢業生,經考試錄用的工作很辛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