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鐵路局將向世銀貸款充實各種設備的問題,臺灣因為美援停止,為向外國貸款,必須負擔利息,本省游資有七十億元,可以用為建設水庫,為什麼鐵路、公路方面不利用這方法,動用游資來建設臺灣,二、關於車廂之申請,如斗六車站申請車廂,快則兩星期,慢則三、四星期車廂才可以到,影響貨運,請鐵路局規定申請車廂的期限,譬如規定一定要兩個星期內運到;關於斗六車站廣場拆除問題:斗六公新車站地皮已有著落,希望早日興建,以利交通;雲林縣監理站,當初向斗六鎮公所租了一年七千元很好的地皮,合同已訂,錢也付了,同時斗六鎮公所為了補助該站設備,是否公路局計劃錯誤或是違法;交通處很可以批准設立;既然林局長說是沒有違法也沒有計劃上的錯誤,可以批准,如果有違法或計劃錯誤,處長也有權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