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貨車超載處罰問題:往往將五噸車輛裝上十噸以上之貨物,致使公路路基及橋樑受損不少,公路局為了保護公路橋樑及行車安全計,以新臺幣六十餘萬元向國外購置「地下固定磅」三座,撥交公路警察隊,分別裝設在縱貫公路上的苗栗尖山,臺南安溪寮,與雲林的林內等三區,於去(五三)年雙十一交通安全宣傳週開始正式啟用,以限制一般貨卡車的超載;二、高雄港務局的幾件事:(1)查公務員之職務除組織規定為兼任者外,應一人一職為原則;(2)高港局正工程司兼工務組船機課長周樹南身為兼課長再兼外匯審查委員已兩年有餘,功績如何?A、負責設計審核,B三號碼頭之香蕉棚機械部份亦是該員設計審核堅工,C經手向國外購買的機械,勾結商選擇劣質,D違反局令調遺船員至辦公室辦理人事管理工作;(3)高港員工宿舍管理分配不善,該局設置宿舍管理委員會,但委員都有宿舍或租金及水電費之享受,至未配到宿舍或租金員工,連水電費之津貼亦未發給,既是局?堶?工,何必厚此薄彼,影響工作情緒效率;(4)高雄港務局員工之進用及升遷案,聞主辦單位之該局人事室時常處理不公,不示範依規定辦理員工歸建工作,一再仍調用非該室編制員工多人在該室工作等;三、高雄市清水行吳清浩陳稱:「為港務局主辦人謝彬處理本行申請兼辦外艦食物項目案,違法偏差,陳請查案究辦」等情,附吳君原陳情書;因超載的數量相當多,路基保養的關係,政府方面很苦心,到外國去買地磅,應規定超載的貨物於過磅後,應即卸下,不能予以罰款准予通過;交通處因兼辦外艦食物,主辦單位的人員跟他勾結,且有紅包,不要官官相護,予以包庇;關於鐵路局的問題,是屬建議,不但虧本,好像要倒閉的樣子,鐵路飯店本來設備完善,鐵路局飯店好像是主管單位的機關中有辦法的大官員宿舍,如何能辦得好,是不是應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