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國有林地放租放領用做農地問題;二、關於濫墾地問題;三、關於本省原野土地整理問題;四、關於肥料換谷問題;五、請在中興大學農學院設立水土保持學系;六、龍池水庫的建設,懇請主席惠予解決;七、臺灣林業政策及經營方針,自公布以來,業有六年,不旦未予施行,且背道而馳,人民怨聲載道:1.本席建議大雪山林業公司及橫貫公路森林開發處應儘速移轉民營,林務局自營伐採部分,應全部標售民營;2.本席以為林班標售其地上物既經政府派員作每木調查,商人亦經親至現場看過,今後若公布底價,並採通訊投標辦法,便無官商勾結可能,則決標之後無論材積多寡,雙方不得異議,始為公平;3.本席認為政府應撥出林地,主動責令民間砍伐業者先行造林,方准砍伐,則不數年間,砍植必能平衡;4.本席認為大雪山林業公司大製材廠所產製品為求順利銷售,應由現有出口實績之廠商,在其同業公會之組織外,統籌承銷繳納保證金,責任外銷,如第一批試銷必需公開標售,對已有出口實績之木材廠商,應免取得日本商社之授權書,避免遭受外人,壟斷控制;八、替本省全體蔗農向中央據理力爭,務期達到:1.請臺糖公司將所得盈餘,按照本省分糖比率歸還蔗農,以體恤過去數年來蔗農的吃虧,并示取之於蔗農還之於蔗農之原則;2.請臺糖公司撥出二千萬元補助對嘉南地區這次所遭受震災之重建〈因嘉南地區係製糖原料之主要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