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省以農業培養工業,長期經濟開發計劃,如能運用各行庫之資金,當可換來無職可謀之失業者,致力於糧食生產,以促進土地之開發與利用;二、欲增加糧食生產,救濟失業,應請集中力量或予貸款,以充一舉數得之實效;三、山坡地之利用業於本年二月二十日公佈實施,令已發出,深望切實執行,主席對此執行信心如何?有無擴大計劃?四、頃聞林務機關將計劃原有被濫墾林地,訂定辦法,並將委託墾民栽植竹材,人民與政府分收利益,其分收率若干?計劃進行如何?五、今後新生土地利用請於訂定放租辦法時,應考慮對現居住新生地有自耕能力者優先放租,以利墾耕,救濟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