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加強普及均衡發展本省交通事業之擴展,以跟新時代前進;二、有否適應動員準備之措施?建立運輸統一調配及聯合辦公制度,鐵、公路、港務、海運以及航空業務,萬一轉瞬間反攻軍事開始,必須化除本位思想,建立統一制度,並應統一籌備搶修交通之應用器材,應積極準備完成;三、關於交通事故之處理,似乎無適當辦法,以致交通警察和地方法院檢查處等無所適從,往往發生冤枉不平事件之發生,請指教;四、基、高兩港因有碼頭,而缺乏倉庫,故需要將港工捐收入項下撥列百分之六十增建倉庫及保養原來所建設的暨疏濬港灣、運河工程事業費用,請向財政廳力爭;五、關於疏浚運河深度,以利小木船避風,並減少水患和清潔衛生案,現在未知如何?六、請港務局在不加重貨主負擔之下,對於工資似應加以考慮調整,以安勞工生活;七、關於基隆通深澳坑至瑞芳,歷次大會促請舖設柏油路面,據去年公路局曾有編列預算,竟被省府審查小組委員會刪除,致無法進行,為此請於新年度預算編列,以免失信於民;八、請政府應予扶助省營臺航公司與招商局及其他民營船公司分配油運工作,請冀力爭運油輪,或將每年增產量之數額,分撥予臺航參加航運,以昭公允;九、關於臺航公司之遭炸廢基地,前經市民梁陳金枝、王虞翠香等共計四十七戶擬訴請拆屋還地一案,請臺航陳總經理體恤該民等之貧苦,請速解決,以結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