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至景美到新店,政府已決定將臺北至新店的鐵路拆除,既然決定拆除,是否應迅即辦理辦理?這是關於第一點;臺北至新店至景美,要到五十五年度才能完成,是否又是拖延?第二點,去年閱報獲悉鐵路局擬派人員前往法國受訓,要鐵路早日成為電氣化,最近法國承認共匪後,與我中華民國再外交上一個莫大的變化,將來對計劃有否影響?尤其是鐵路派那些人員出國,在鐵路局的配合如何?預算有否編列準備?該員等一似返國後,如何推展其計劃?第三點,最近報載氣象所鄭所長被監察院糾正,還有一位省民向臺北地方法院控告,這件事情到現在為止,未知法院有否審理?關於東部的支部幹線,有若干地區的彎道重新整修,減少車禍,全省是否僅那十六處?也許有超過此數字以外,有否還有比那若干地區更重要的?建議處長今後注意;另外一點,今後建設交通的重點應偏重鄉村,鄉村都市化是應該的,建議陳處長能朝此目標,切實去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