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經濟能力儲蓄時間久者,免課稅,能力薄弱無法儲久者,反而要課稅,如此課稅是否公平?憲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國民經濟應以民生主義為基本原則,實施平均地權,節制資本,以謀國計民生之均足。」我們祖先遺留下來的土地已統被政府實施平均地權了,然而政府有無節制資本?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二條規定:「耕地地租租額,不得超過主要作物正產品全年收獲總量千分之三百七十五,原約定地租超過千分之三百七十五者,減為千分之三百七十五,不及千分之三百七十五者不得增加。」限制頗為嚴格,希望廳長主持公道,所以課稅,不可專想有稅課即行,並致力於滿征滿收,這不是政策,應分別貧富公平課稅,使人民心服才好;自主計主管人員實施三年任期輪調以來,各界反應非常良好希望劉處長對所屬各機關主計人員平時言行,應嚴加考核,不論輪調時間已到與否,應隨時予以調動,以收機動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