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主計制度,最近很多舞弊案,主計人員均牽涉在內,其那應依法辦理審核的人,和舞弊人員混在一起,其超然地位如何?對超然制度是否有檢討餘地?關於主計人員輪調制度應徹底執行;關於村鎮的主計主任要輪調制度,現在在職有十年或十五年以上者,尚未輪調者,還有多少人?二、關於財政問題:〈一〉公營機構的董監事是否是公務員?同時這種董監事是依何標準?請將過去公營事業的董監事名冊給我一份,同時說明派的標準;〈二〉銀行呆賬很多,同時監察院亦在調查,自從大豆案發生以後,我們對於大華油廠或其他的貸款很多,但是我沒聽說銀行對這種不當貸款根本無收回的,同時對於其扺押物亦沒有詳細調查與估價,銀行的主辦人員是否要受處分?〈三〉關於攤派問題,臺灣的租稅據財廳方面說是世界上最便宜,但是世界各國沒有像臺灣這樣多的攤派及樂捐,這種灘派為何不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