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大華油廠等盜豆案的疑問:大華油廠盜賣價值一億餘元黃豆等一案,對於這次龐大的損失,有權向政府過問,究竟將如何彌補?二、關於各金融機構呆滯欠款責任問題:金融機構一片濫賬,經監察院調查,據說收不回來的呆賬有十餘億元,究竟是那些公司或那些要人所欠,有何理由不還?三、關於中興紙廠問題:目前該廠營業情況不佳,所以活動在公營機關採取比價,為培養民營公司,應該公開招標而改為比價是沒有道理,是否有此事;四、公賣制度:公賣制度係由日人遺下之毒策,臺灣重歸中國懷抱,所有日本人遺留的不良政策,應該加以清除;補充一下,這次黃豆案,重大案件假定我們國家像其他民主國家有二大政黨的話,在野黨可以控制執政黨,可以把這案致使主席垮臺,司法雖然獨立,但可使我懷疑司法的獨立,應該要追究。